7月6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下文简称《十条措施》)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省正以《十条措施》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措施有四个方面含金量较高,在省内注册的建筑企业首次获特级资质、特级资质企业在我省设法人资格公司,都将奖励2000万。
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
增加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建设机会
营商环境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十条措施》的第1条就是“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李力介绍,《十条措施》通过支持省内企业采取联合体投标等方式,增加参与轨道交通、机场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的机会,从而提高我省建筑业企业的施工能力。
同时,落实优质优价政策,对获得国家和省、市级工程奖项的,计取优质优价费用。
加快推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先以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政府主导的工程项目为突破口,要求在进行项目采购或招标时,对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不得设置不平等限制条件,确保市场公平竞争。
真金白银鼓励建筑业科技创新
首次获特级资质奖2000万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动力。李力说,《十条措施》的第2条、第3条和第8条就给出了鼓励科技创新的措施。
对在省内注册的建筑企业首次获得特级资质的,财政给予奖励,支持力度很大。其中第8条规定,对在省内注册的建筑企业首次获得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省级财政、企业所在市财政分别负担1000万元。鼓励各市出台建筑业“小升规”奖励政策,对2021年建筑业新升规企业,企业注册地政府可给予最高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拥有上市建筑企业的省属国有企业集团,2021年减按10%的比例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另外,通过允许建筑企业凭施工许可证等材料申请抵质押贷款等举措,可以较好地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此外,还鼓励创新驱动,支持建筑企业设立技术中心,对达到相应标准的,优先给予支持认定。
做好“减法”
多措施释放企业流动资金压力
“我们注重做好'减法',着力为企业减负,激发发展活力,主要体现在第4条、第5条、第9条和第10条。”李力说,《十条措施》明确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4类保证金,进一步释放企业流动资金压力。通过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规范工程结算行为,切实缩短结算周期。
同时,认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进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促进山东省建筑业转型升级。
既“引进来”又“走出去”
特级资质企业来设法人资格公司奖2000万
提高“引进来”的吸引力和“走出去”的竞争力是促进建筑业做大做强的必然要求,为此,《十条措施》分别就“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和“支持建筑企业走出去”有关政策作了进一步明确。
想方设法吸引大型企业总部落户山东,对特级资质企业在我省注册设立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的,财政给予奖励,并在人才住房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
《十条措施》中第7条明确,对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企业迁入我省或将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分立到我省设立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省级财政、企业所在市财政分别负担1000万元,自迁入之日起3年内,对企业产生的新增地方财力,由企业所在地给予适当奖励。对迁入我省上述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享受我省关于人才引进的保障性住房政策。鼓励各市结合实际出台扶持政策,支持建筑业总部经济发展。
同时,通过完善外出施工联络服务机制,定期组织建筑业企业推介活动,对开展境外投资和对外工程承包的,给予投保保费补贴,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
来源:齐鲁晚报